日前,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铭诚皮革制品厂因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被云浮市应急管理局处以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云浮市云城区前锋镇铭诚皮革制品厂未对污水处理池、生化池、沉淀池等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且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经过详述,该厂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十九条第二项,构成了严重的违规行为。对处罚结果,云浮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第一项;第二十八条第一项,决定对其施以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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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6-1-16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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