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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皮革中六价铬限量1mg/kg或于7年后实施

2022-10-17 16:14| 发布者: air| 查看: 1192| 评论: 0

摘要: 近期,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家协会联合会(IULTCS)秘书处联合其全球会员和来自行业的科学家就六价铬及双酚类物质限量问题,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书面函,分析了拟出台法规对皮革行业的影响和建议,并呼吁欧盟立法重新 ...

       近期,国际皮革工艺师和化学家协会联合会(IULTCS)秘书处联合其全球会员和来自行业的科学家就六价铬及双酚类物质限量问题,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书面函,分析了拟出台法规对皮革行业的影响和建议,并呼吁欧盟立法重新考虑拟议的皮革化学品有关限量问题。据了解,对于IULTCS的有关专函和建议,欧盟委员会非常重视,肯定了IULTCS在专函中提供有关信息的重要性,并于10月4日进行了复函。
       欧盟委员会认为,加强对消费者日常生活中接触的危险化学品的保护是当务之急。根据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关于瑞典和法国(目录提交人)编制并于2021 年4月提交给委员会的皮肤致敏物质限制目录,该限制旨在降低消费者通过皮肤对成品服装和相关配件(包括皮革、毛皮、皮革和合成革)中的化学物质敏感的风险。关于六价铬,风险评估委员会(RAC)社会经济评估委员会(SEAC)支持目录提交人提出的纺织品和皮革中的限量均为1 mg/kg,并指出对于皮革而言,科学界和工业界对1 mg/kg量化限值的可行性存在分歧。但根据咨询中提供的大量信息,SEAC得出结论认为,可以提高ISO 17075-1:2017中包含的有关六价铬现行3mg/kg限量标准,但这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资源来实现这一目标。为此,SEAC建议皮革中六价铬限量由3mg/kg调整为1 mg/kg,过渡期和宽限期为7年,或于7年后按照1mg/kg实施。
       关于双酚类,ECHA关于皮肤敏化剂限制的意见建议是,对于第1272/2008号法规(EC)附件六所列的统一分类为1、1A或1B类皮肤致敏物质,皮革和毛皮中的双酚类限量为40mg/kg。因此,被列为皮肤致敏物质的双酚将被纳入本标准法规,双酚A被统一归类为皮肤致敏剂,而分类1以及双酚F和S并没有归入此类。
       据了解,德国提出限制双酚A和类似双酚结构的提案,是因为双酚对环境具有内分泌干扰特性。德国的限制目录计划于2022年10月7日提交给ECHA。一旦德国当局向ECHA提交了限制目录,并且RAC确认目录符合REACH的要求,将启动网上公开咨询程序。在复函中,欧盟委员会指出,他们欢迎IULTCS寻求皮革制造产生有害物质的替代产品探索工作,并强烈鼓励其在限制目录编制期间以及随后的意见征询阶段,提交有关影响和替代品的信息。这一信息对于决定限量以及建立过渡期至关重要。IULTCS秘书处提示全球各会员,全行业迫切需要开发新的相关检测方法,以正确应对和检测皮革中1mg/kg的六价铬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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